原帖由 sanwsw 于 2010-9-1 21:43 发表 
楼上也是本论坛的老人了,你的观点很愤激。请你查查什么叫语法,什么叫修辞。楼主的帖子,严格地说,属于修辞范畴了。语法关心通不通的问题,修辞追求好不好的问题。楼主也好,我也好,都只是关心汉语言文字的纯洁性 ...
既然语言文字的纯洁性,那么语法也好,修辞也好,都应该严格、纯洁,为什么搞双重标准?众所周知,中国古代并没有什么规范的语法,也没有严格的修辞,现代语法和修辞多数是白话文开始规范的,古文中并没有严格的标准。所以既然讲什么使用标准,那么就要一视同仁。
此人在另外一个帖子里面大讲“的、地、得”“民间”可以突破,论坛发言可以随意,这个帖子里面却咬文嚼字,为何?因为“的、地、得”是新文化运动的产物,而“位、名、个”在古文中就有一定的“约定俗成”(实际上并不严格,比如关汉卿的《窦娥冤》中有句“只有个爹爹,十三年前上朝取应去了”,如果按照此人的说法岂不是不孝?自谦可以,有拿自己父母自谦的吗?我们现在也常说“我有一个厉害老妈或他有一个厉害的老妈”,难道是贬义吗?)。所以此人才来了个“双重标准”
你们的观点当然不成熟,所以我才批驳,而且毫不留情的批驳。
至于说什么“纯洁性”拿出来那真是好笑,这个世界上谁规定了“纯洁”的东西才是好的?英语如果纯洁的话,他就不是世界性语言了。
我关心的不是什么“纯洁性”,而是关心批驳你们这种“关心纯洁性”。
[ 本帖最后由 岳家军 于 2010-9-2 10:01 编辑 ] |